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2016年度申请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接认定的范围
1.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于工作原因转换专业的,或申请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原工作岗位为管理或工勤,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直接认定的程序和条件
1.各部门组织对申请直接认定的人员进行述职、群众评议和民主测评,然后根据评议情况出具推荐报告;
2.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直接认定报送的材料
1.个人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1份;
2.所在部门出具该同志在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的证明及推荐报告各1份(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
3.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高中毕业以后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凡以上学历为非统招学历的,必须提交教育厅的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继续教育证书;
6.材料清单2份;
7.一寸免冠照片4张。
四、其他问题
(一)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开始此项工作,2016年12月22日下午5:00前接收相关材料。
(二)相关材料准备齐全之后装入纸质档案袋(每人一袋),档案袋封面粘贴封面“╳╳申请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或“╳╳申请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三)将《河南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的电子版发至人力资源管理处朱淼老师OA邮箱。
(四)取得资格以后的聘任按学校聘任文件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12月8日